海瑞(1514-1587),字汝贤,号刚峰,海南琼山(今海口市)人。明朝著名清官。海瑞一生,经历了正德、嘉靖、隆庆、万历四朝。
嘉靖二十八年(1549年)海瑞参加乡试中举,初任福建南平教谕,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,推行清丈、平赋税,并屡平冤假错案,打击贪官污吏,深得民心。历任州判官、户部主事、兵部主事、尚宝丞、两京左右通政、右佥都御史等职。他打击豪强,疏浚河道,修筑水利工程,力主严惩贪官污吏,禁止徇私受贿,并推行一条鞭法,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,遂有"海青天"之誉。万历十五年(1587年),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。获赠太子太保,谥号忠介。海瑞死后,关于他的传说故事,民间广为流传。
海瑞在任应天巡抚后就立即颁布《督抚宪约》,规定巡抚出巡各地,府、州、县官一律不准出城迎接,也不准设宴招待。考虑到朝廷大员或许仍须稍存体面,他准许工作餐可以有鸡、鱼、猪肉各一样,但不得供应鹅和黄酒,而且也不准超过伙食标准。这个标准是:物价高的地方纹银三钱,物价低的地方两钱,连蜡烛、柴火等开支也在上述数目之内。
海瑞在应天推行一条鞭法:将过去按地、户、丁分别征收实行、征发徭役的赋役制度,改为按土地、人丁征收货币与白银;将过去由纳税户轮流征收解运改为官府自行征收解运。把田赋、力役和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,统一按田亩核算征收。原来按丁户征役的办法一并改为摊入田亩。
在对待契约问题上,海瑞不顾明代法律规定与当时的国情,要求争议的解决必须以书面契约为依据。因为当时农民间是很少使用书面契约来发生借贷关系的,致使法律的执行陷入了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。海瑞所批准赎还的仅占全部典押借贷案件的二十分之一。在海瑞的治下,佃户不敢向业主交租,借方不敢向贷方还款。
按照当时官场的风气,新官到任,旧友高升,总会有人来送些礼品礼金,以示祝贺。这些礼品礼金只要数额不大,也是人之常情。然而海瑞公开贴告示说"今日做了朝廷官,便与家居之私不同"。然后把别人送的礼品一一退还,连老朋友贺邦泰、舒大猷远道送来的礼也不例外。至于公家的便宜,更是一分也不占。海瑞临终前,兵部送来的柴金多算了七钱银子,他也要算清了退回去。
明嘉靖三十七年,海瑞怀抱济世安邦之志,步入淳安任知县。为体察民情,他与书童徒步上任,上任伊始就着手改革旧规陋习。为减轻百姓负担,他亲自制定耗银,严禁县衙借公差吃喝,加收耗银,贪赃枉法。海瑞在淳安为官四年,革除陋习、整顿吏治、发展民生,深受百姓爱戴。海瑞离任后,淳安百姓为缅怀先贤、砥砺后人,修建海瑞生祠(海公祠)。
万历十五年十月十四日 ,海瑞病故于南京任上。他没有儿子,所以去世后,佥都御史王用汲去主持海瑞的丧事,看见海瑞住处用葛布制成的帏帐和破烂的竹器,有些是连贫寒的文人也不愿使用的,因而禁不住为之悲泣不已,凑钱为海瑞办理丧事。海瑞的死讯传出,南京的百姓因此罢市。海瑞的灵柩用船运回家乡时,穿着白衣戴着白帽的人站满了两岸,祭奠哭拜的人百里不绝。朝廷追赠海瑞太子太保,谥号忠介。
海瑞祠中存有一块“去思碑”。碑的背面刻着《海刚峰先生去思碑记》。嘉靖四十一年,海瑞奉调离开淳安,恰逢淳安人徐廷绶考中进士荣归故里,淳安父老便请徐廷绶写怀念海瑞的碑记。徐廷绶早就敬慕海公为人,遂应乡亲之托,写下此文,追思海瑞的政德。
数百年来,海瑞节俭务实、勤政爱民的踏实作风,刚正不阿、不畏强权的人格品质,为官清正、廉洁奉公的道德素养犹如一泓清水,滋润人们心田,恰似一座丰碑,受到世代敬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