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廷敬(1638—1712),字子端,号说岩,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人,顺治十五年(1658)进士,选庶吉士,授秘书院检讨。康熙十五年(1675),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,充经筵讲官,后历任左都御史、工部尚书、户部尚书。康熙四十二年(1703),拜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,康熙四十九年(1710)任《康熙字典》总修官。
陈廷敬任吏部尚书之后,手中权力剧增,有人就想趁此跑官要官买官。一个布政使拿了1000两银子给陈廷敬祝寿,在他家门口守候了好几天,一直没有机会。有一天黑夜,他趁机进入陈家,长跪于地,哀求陈廷敬接受礼物,以表达敬意。陈廷敬大怒,让他马上滚出!这个布政使只好灰溜溜地离开。过了几天,这个布政使因违法被罢免,使攀附权贵的人受到抑制。陈廷敬在整肃吏治、严肃风纪中特别注重以身作则。从前,国子监学生入校都要拜见祭酒,按照常规都必须带礼品。而陈廷敬任国子监司业后,正身重教,凡学生进礼,一律拒绝接收,使学校的风气大有好转.
中国乃礼仪之邦,自古讲究礼尚往来,但官场上的“礼尚往来”却非是人之常情那么简单。一送一收,顷刻间就架成一座桥,铺好一条路,功利性、目的性很强。今日之送是为了日后广收,收更大的帽子、更多的票子,图的是一本万利,今日之收则成为日后之送的“情谊”,或把柄,演化出给帽子、铺路子的交易行为,卖的是公权,得的是私利,建的是“圈子”。陈廷敬“斥退送礼人”的故事也在告诫今天的党员干部要执政为民,更应当懂得拒礼的重要性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政绩观和事业观,坚持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,做人民的公仆,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,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。